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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以问题整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日期:2024-03-15     浏览:133     评论:0    
核心提示:着力解决百姓最迫切的诉求,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触手可及的民生福祉。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解
 着力解决百姓最迫切的诉求,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触手可及的民生福祉。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级领导联系指导机制,健全完善督察问题整改长效制度,实现问题反馈、整改、验收、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

针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明确牵头处室,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接省直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为推进解决“兰州市与临夏州就永靖县刘家峡水库生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有效共识,造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工作未及时开展”这一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推动保护区及周边环境问题整治,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两地政府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对指导入库的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乡段)规范化建设工程、保护刘家峡水源地环境应急工程项目分别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4万元和1520万元。在分配2024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时,在兰州市、临夏州分配资金的基础上又分别奖励1391万元,作为兰州市刘家峡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取得实质成效的奖励资金,今后,每年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时都将相应予以奖励,作为刘家峡水源地保护补助补偿资金。去年12月20日,兰州、临夏两地政府正式签订《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协议》。

针对“卓尼县与定西、天水等市尚未达成九甸峡水源地生态补偿协议,污染防治所需资金仅靠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缺口较大,后期污染治理难度大”问题,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推动保护区及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多次协调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2023年11月4日,向甘南州以及天水市、定西市、兰州市、平凉市、白银市政府发函,要求尽快建立九甸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在分配2024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从天水市、定西市、兰州市、平凉市、白银市分配资金中分别扣减500万元,合计扣减2500万元作为九甸峡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所需补助补偿资金,补齐九甸峡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资金缺口。

祁连山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甘肃河西走廊的“生命线”,是西北地区乃至全国最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之一,需要悉心呵护,共同守护。

针对“酒钢集团镜铁山矿处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带,长期以来存在开发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全面有效得到恢复治理,治理投入和难度较大”这一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与镜铁山矿建立沟通指导联系机制,指导企业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进生态恢复治理。同时,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企业设立专项资金,投资近2000万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针对“山丹县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家、省上层面目前尚未建立长期有效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向山丹县分别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0万元和160万元,指导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绩效考核等工作。经沟通研究,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意见》,统筹推进市州之间、县区之间在“十四五”国控和省控断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按期签订协议、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标的市县,每年奖励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资金,连续奖励3年。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源涵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全过程,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高效推动落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落地落实。(记者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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